長沙個體人員初次參保和續保辦理流程,長沙個體如何辦理醫保停保程序?辦理個體續保手續需要哪些資料,個體人員從單位離職后個人怎樣續保? 長沙社保由單位買轉為個人買需要哪些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續繳社會保險說明
【承辦機構】:長沙市社保局
【辦理事項】:靈活就業人員續保
【咨詢電話】:0731-84907977/12333
續保險種:醫療保險、養老保險
續保對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社會保險賬號處于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續保條件:
1、長沙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續交職工養老保險及職工醫保;
2、外地農業戶籍人員不能續交職工養老保險;
3、外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續交職工醫保。
續保資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
3、戶籍地社保機構醫保未參保證明(外地戶籍需提供);
4、在長沙居住一年以上證明(外地戶籍需提供);
5、就業證明(外地戶籍需提供)。
續保流程:
1、申請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長沙市社保局提出續保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完成后,辦理續保手續。
【咨詢專區】
一、我是長沙人,現暫時失業,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不知如何續保?
【回復】:長沙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續交職工養老保險及職工醫保,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長沙市社保局辦理續保手續即可。
二、外地農村戶籍人員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可以續繳養老保險嗎?醫療保險嗎?
【回復】:外地農村戶籍人員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可以續繳醫療保險,但是不能續繳養老保險。
三、我不是長沙人,但是一直在長沙生活,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不知續保時候需提供哪些資料?咨詢電話多少?
【回復】:外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辦理續保手續時候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戶籍地社保機構醫保未參保證明、在長沙居住一年以上證明、就業證明等資料,情形咨詢0731-84907977/12333。
《長沙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長沙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為貫徹實施《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長政發〔2006〕33號),促進我市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維護其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參保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從事以提供合法勞動并獲得勞動報酬的自由職業、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就業方式的城鎮就業人員。
二、繳費基數與比例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本人按繳費基數的8%繳納,業主按其全部從業人員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2%為從業人員繳納。
個人賬戶基金按繳費基數的8%計入。
三、參保登記申報與繳費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持營業執照、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到營業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進行參保登記申報;靈活就業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居住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進行參保登記申報。登記申報后持《長沙市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申報表》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建立養老保險關系。
(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已參保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由原用人單位到原參保的經辦機構辦理個人異動手續,由個人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各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和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登記、申報、繳費時要認真核實身份;各用人單位招用的從業人員不得冒用靈活就業人員名義參保,用人單位也不得將養老保險費以任何形式支付給個人或憑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憑據作費用報銷而進入稅前列支。
四、個人賬戶管理
(一)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歇業、停業期間無能力繳費,須暫停繳費的,憑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有關證明材料,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停保手續。重新開業、就業的,應在開業、就業的次月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續保手續。
(二)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轉向企、事業單位從業的,本人持身份證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停保手續,新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異動和養老保險費續繳手續。
(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跨本市統籌地區在本省境內就業的,應當轉移個人賬戶,不轉移個人賬戶資金,養老保險關系隨同轉移;在省外就業的應當轉移個人賬戶關系,同時轉移個人賬戶資金。
(四)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按規定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五、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享受條件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次月,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原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從業人員,被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按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女職工,其退休年齡按長期工作崗位確定。即在原國有、集體企業生產崗位工作的累計時間長于在管理崗位工作的累計時間和從事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的累計時間之和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此外,退休年齡均為55周歲。
(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增加過渡性養老金。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按《長沙市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執行。
(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達到規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其中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全省上年度在崗月平均工資標準的養老生活補助補助金,一次性支付。
六、勞動保障部門工作職責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是養老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工作;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養老保險關系的接續、轉移,養老保險待遇核定發放工作;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督促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為其辦理參保登記申報手續。各級工商、國稅、地稅等部門應積極配合督促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